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、制造、加工、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**权的,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(以下简称商标局)提出商标注册申请。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、商标国际注册申请、证明商标注册申请、集体商标注册申请、特殊标志登记申请。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,还包括变更、续展、转让注册申请,异议申请,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,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。 申请程序: 1.商标在申请**般需要到商标局进行查询、检索。从而尽量避免申报的商 标因与注册(申请)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被驳回,(商标查询是建 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的。创意、构思商标,应当遵守《商标法》关于不 得作为商标使用、注册条款的规定,并尽量避免与他人在同一类上的商标 近似。 2. 请提供申请公司"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+盖公章"1份; 3. 费用:一标一类一注册:1600元/件(含交给商标局官费.代理费); 4. 申请两二个工作日,可以确定电子档申请号. 5. 申请3个月左右通过形式审查,可以在商标网查到. 6. 申请9-10个月左右通过实质申请,予以初审公告. 7. 公告期3个月,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,即注册公告. 8. 商标申请后,14个月左右下发商标证.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。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,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办理商标续展,可再续10年,可一直续展下去。